2017-02-09 09:20:06|已浏览:18612次
一、培训对象:
具有大专(或同等学历)以上文化程度的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正、副经理,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;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:
物业管理企业经理、项目经理培训内容:
1、按照建设部指定教材,《物业管理概论》、《物业管理法规》和《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》三门课程为考试课,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,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。
2、其余三门课程为考查课,以自学为主。
三、考核发证、注册:
1、项目经理、企业经理: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的方法,学习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,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《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》,《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》全国通用。
四、培训时间与培训、报名地点:每月下旬(共计2天),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2号丰硕广场,麦老师:15016968801 ,